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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 | 景洪警方成功办理首例微信申请户政业务

2018-01-05 西双版纳警方

2018年1月4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南路派出所成功通过微信为群众办理户政业务。

2016年,李先生购买了景洪市世纪金源小区一套住房,2017年底,李先生有了将户口迁到新住房的想法。12月28日,他在翻玩手机时突然发现,自己长期关注的一个微信平台新推出了一项“购房落户”业务,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按照微信提示上传了相关证件和手续的扫描件并提交申请。没想到第二天,他就接到南路派出所电话,告诉他申请已被受理,社区民警将登门核实他的信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申请这么快被受理,还有“上门服务”,李先生立即配合派出所民警做好了信息核实工作,工作完成后,社区民警临走前告诉他,等进一步审核通过后,会尽快通知他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

很快,李先生就收到了南路派出所户籍室的电话,告诉他信息已全部核实无误,他可以直接到派出所“一次性办结”。1月4日下午,李先生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南路派出所,户籍民警热情接待了他,半个小时就为他办好了手续。接过自己的新户口簿,李先生高兴地连连称赞:“没想到现在办户口这么方便,动动手指就能省去很多跑腿活!”

李先生此次办理业务,使用的正是 “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推出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他足不出户就完成了前期的申请、审核程序,真正实现了户政业务的“一次性办结”,这也是景洪市公安局首次利用微信为群众成功办理了户籍业务,大大方便了群众,减少了问询、跑腿的时间。据了解,广大群众只要利用手机关注“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点击左下角“微警务”进入“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就可以了解各项业务办理程序,拍照上传所需材料后,辖区派出所会及时进行审核,然后通知本人持原始材料前往派出所“一次性办结”。

同时,民警在借助微信平台受理群众户籍业务申请时也发现,一些群众存在上传照片不完整、不清晰的情况,特别是身份证、购房合同、户口本等拍照不清楚、页面缺失、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成功受理。民警提示:网上办理业务一定要仔细阅读办理须知,上传清晰、齐全的照片,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来源:景洪市公安局

单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

本期监制/赵锦丽

编辑、审核/岩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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